■ 一 、檢討現有 員工數量 ,力求工作項目能平均分配 ,並有效運用縮減工作流程 ,以民眾福祉為優先考量 ,達到服務民眾 、便民第一 ,以提更工作效率 。
■ 二 、隨時檢討現有法規 ,如發現有不便之法令規章 ,隨時反應上級建議改進與修正 。
■ 三 、綜合保健:加強公共衛生護士在職訓練提高素質 ,以慢性病鄉民收案訪視追蹤管理 , 行動不便者 ,以居家護理為目標 ,並到宅服務 。
■ 四 、精神病訪視:經通報之精神病個案及本市之無業遊民 ,依精神狀況....分別列管與訪視 ,並保持與衛生署指定之精神病住院醫院保持聯繫 , 希望對精神病患之家庭能減輕人力與財力負擔 ,嚴重精神病患者能給予最大之協助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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